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病床工作的通知> 文章内容

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病床工作的通知

作者:admin  点击数:112    更新时间:2017/4/7

【标题】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病床工作的通知

【时效性】 有效

【颁布单位】 卫生部

【颁布日期】 841125

【实施日期】 841125

【失效日期】

【文号】

【名称】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病床工作的通知

【题注】 通知

1984年9月1日-5日我部在天津召开了全国家庭病床工作经验交流会。 会议总结了开展家庭病床工作的经验,参观了天津市的家庭病床,修改讨论了《家 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》,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意见。 家庭病床是50年代首先在天津兴起来的,很快就普及到全国。由于各种原因 ,20多年来未能很好坚持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,这项工作才又重新得到恢 复和发展,特别是近一、二年来发展更快。据天津、北京、上海、黑龙江、辽宁、 吉林、四川、广东等23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,1984年上半年 已建家庭床20余万张。天津市人民政府把这项工作当作为全市人民做的10件好 事之一,有力地推动了家庭病床的发展和提高。1983年该市共建家庭病床42 400多张,年内结束家庭病床治疗的病人12900多人次。1984年上半年 又新建家庭病床近2万张。东北各省家庭病床都已分别达到3万张左右,新疆、云 南、宁夏等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也都正在积极开展这项工作。但从全国范围来看,发 展尚不平衡;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尚待提高;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。有些地区由于 组织措施、技术措施、政策措施未能很好落实,直接影响家庭病床的发展、巩固和 提高。 今后的任务是要继续大力普及、巩固和提高家庭病床,城乡各级医疗单位(包 括企事业部门医院)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办家庭病床,争取在一、二年内全国达到 100万张;在普及的基础上要加强管理,狠抓质量,把家庭病床的水平大大提高 一步。为此:

一、要把发展家庭病床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,认真抓好。发展家 庭病床适合我国国情,便民利民,是在新形势下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和建设具有中 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,也是医疗卫生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。它可 以补充正规病床的不足,能够缓和群众看病难、住院难的矛盾,有利于贯彻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;可以密切医患关系,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;可以挖 掘医疗潜力,有利于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;可以扩大预防,有利于促进医 疗、预防和康复工作的结合,以适应现代医学发展趋势的要求。无论从解决现实存 在的医疗设施与群众医疗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,还是从医学发展的长远观点来看, 都可以说家庭病床是医疗服务的一大进步。这项工作不但现在需要提倡,将来在医 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、医院病床进一步增多的情况下,也要提倡。各级医疗机构 都要把建立家庭病床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下去。

二、要在普及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质量。家庭病床尚未广泛开展起来的地区和单 位,要着重抓普及,同时注意提高质量;普及工作搞得较好的地区和单位,要着重 抓提高,并在提高指导下进一步做好普及工作。家庭病床一定要名副其实,讲究实 效,决不可搞形式主义。为确保家庭病床质量,还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: 1.要健全组织,加强家庭病床科(组)的人员配备。要配备医疗和护理方面 的技术骨干。人员不足或骨干缺乏的,要适当调整,也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外聘。 2.医院一般只在所负责的地段内建立家庭病床。要建立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 力、大医院为技术后盾的家庭病床工作体系。实行 ;大医院带小医院一条龙 管理 和办协作医院等多种形式,帮助基层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。大医院 的医技科室要向家庭病床开放,对家庭病床的转诊、会诊、转院要优先安排。 3.要争取在一、二年内逐步为家庭病床科(组)配齐一套适用的、便于携带 的器械设备和交通工具,必要时应配备救护车。而且随着发展,还要逐步增加新的 设备。 4.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,做到管理正规化,工作制度化 ,操作常规化。 5.要严格掌握家庭病床的收治适应症,对处理上没有把握或有困难的急重疑 难病例,要及时转送到上级医院,以免耽误病情。有些技术性较强的护理工作,也 不可交给家属去做。

三、要加强家庭病床工作队伍建设,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专业化队伍。首先要 加强思想建设,帮助从事家庭病床工作的技术人员巩固专业思想,养成良好的医德 医风,树立为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医疗保健事业献身的志向;第二,要积极采 取各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。当前培训的重点是根据实际需要,缺什么补什么。今后 要增加医学统计学、预防医学、医学社会学、医学生理学、老年医学和康复医学等 专业知识的培训;第三,医学院校也要积极创造条件,培养家庭医疗保健专门人才 。经过一段时间,逐步形成一支家庭医疗保健专业队伍。

四、要从政策上鼓励家庭医疗保健事业不断发展。开展家庭病床是一件利国利 民的好事,应当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。当前,除在组织上加强领导外,还应采 取以下政策措施。 1.为改善家庭病床的工作条件,要在经费和器械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。 2.合理解决收费和报销问题。家庭病床在经济管理上也应采取新的办法。在 不增加个人和社会不合理负担,使医院和家庭病床工作人员都有所收益的前提下, 确定家庭病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并逐步过渡到按成本收费。享受公费和劳保医 疗的患者住家庭病床的费用,应按规定予以报销。 3.要从家庭病床的劳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家庭病床工作人员,具体的 提成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奖励要体现按劳分配、多劳多得和奖勤罚懒、 奖优罚劣的原则,不搞平均主义。家庭病床的劳务收入,原则上应用于发展家庭病 床事业和个人奖励及有关补贴。 4.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家庭病床工作人员保健津贴(管理传染病、精神 病、接触X线的人员按院内同类专业人员的标准发给)、加班费、劳保用品和工作 服。交通补助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。 5.对应聘到基层单位长期从事家庭病床工作的技术骨干,允许浮动工资一至 二级,对兼职人员,也要给予合理报酬。 6.对长期从事家庭病床的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考核,要充分考虑他们的专业 特点,以利于稳定和发展这支专业队伍。


分享到: 更多
Copyright © 2017-2020 www.lfjxzyyy.cn All Rights Reserved. 吉县中医医院 版权所有
地址:山西省临汾市吉县新华东街186号 电话:0357-7922534
ICP备案号: 晋ICP备2021007048号-3 晋公安备14102802000508号